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:
一、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。 二、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,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,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。 三、负责规划、协调全校档案工作,并负责对学校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 四、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统计和保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。 五、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; 六、严格执行国家《保密法》和学校保密制度,组织做好档案的密级调整工作,对已超过保管或保密期限的档案,提出存毁和解密、降密处理意见。 七、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,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;编制检索工具,编写档案参考资料。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,为社会服务。 八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技术保护工作;对损坏、偷窃、擅自销毁、遗失档案和泄密者,提请学校予以处理;对保护档案有功者,提请学校给予表扬、奖励。 九、负责组织学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。 十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 十一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任务。 |